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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出轨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均等分割为主,照顾无过错方为辅”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1、协议优先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出轨则放弃全部财产”,且该协议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若一方存在婚外情,则净身出户”,此类条款因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会被法院认可。
2、法定分割规则。未签订有效协议,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条判决财产分割。出轨方作为过错方,可能因“重大过错”被适当少分财产,但“少分”不等于“不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子女抚养需求等因素。出轨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判决其少分20%-30%,但极少出现完全剥夺财产权的案例。
3、特殊情形例外。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壹千零九十一条主张损害赔偿。但损害赔偿与净身出户不同,其赔偿范围通常限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物质损失补偿,金额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酌定,一般不会覆盖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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