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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债务是为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则不管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一、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2;但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法如下: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五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条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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